2020年和2021年,江西省水利厅依法组织开展了全省风力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及“回头看”。为持续巩固成果,进一步推进问题整改,2月28日,江西省水利厅对全省19个存在水土流失违法违规行为的风力发电建设单位进行了集中约谈,廖瑞钊副厅长出席约谈会。
廖瑞钊指出,风力发电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是我国推动能源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在江西发展迅速,为改善江西能源结构作出了突出贡献。但由于部分风电企业水土保持意识不强,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施工过程中开挖、填埋作业频繁且不重视人为水土流失的防治,野蛮施工,在建设过程中造成较为严重的人为水土流失。此次对风力发电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既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也是基于对江西风力发电项目水土流失现状研判而开展的重要举措。
廖瑞钊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江西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风力发电生产建设单位更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在落实国家政策、企业战略的同时牢固树立“管项目就要管水保”的生态环保意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自觉保护水土资源,守护绿水青山,坚持走生态文明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助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此次约谈是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再宣传再教育,是对各建设单位存在人为水土流失问题的再次提醒,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水土保持工作专人,明确职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要在充分认识到自身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各参建单位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逐项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抓实抓细整改;要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作为工程施工的依据;要树牢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意识,规范建设行为,加强对设计、施工、监测、监理等参建单位的水土保持管理,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开展工作,切实防治人为水土流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风力发电项目水土流失的监管,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让人为水土流失行为无处遁形,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问题进行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建设单位坚决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对违法违规的各参建单位进行信用惩戒和责任追究,多措并举严肃查处水土流失违法违规行为。
四家建设单位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迅速行动,坚决整改。
江西省水利厅水保处、江西省水利技术中心及九江、抚州、宜春、吉安、赣州、景德镇、鹰潭等七个设区市水利局负责同志参加约谈。
摘自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江西省水利厅集中约谈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风力发电建设单位 (mwr.gov.cn))